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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学

发布时间:2024-05-01   浏览次数:0

一、学科简介

教育学是以教育现象中的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和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学科。教育学本科专业于1998年开始招生,教育学原理专业于同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2011年获得教育学硕士一级学科授权。2017年获得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学一级学科下设8个二级学科,分别是: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学前教育学、教师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少年儿童组织与思想意识教育(自主设置)、教育经济与管理。自授权以来,本一级学科已经形成了有共同愿景、结构较为合理的师资队伍。本一级学科共有教师60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数为57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25名,高级职称教师的比例为95%,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为42%。近五年来该队伍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获得多项国家级及省部级课题,发表百余篇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在发展中形成了优势与特色,有着良好的学科声誉。本一级学科科研经费相对充足,图书资料丰富,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建设完备,研究生管理制度健全。

二、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总目标:培养适应国家和地方社会发展需要的,德智体美劳等全方面发展的复合型教育学学术后备人才。

具体目标:

1.培养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立志为国家的教育事业服务,恪守学术道德;同时具有健康体魄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

2.系统掌握教育学基础理论和教育学科方面的专门知识,确立正确的教育观;

3.熟悉国内外教育理论发展改革的最新前沿和学术成果,形成广阔的学术视野;

4.具有从事教育研究的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教学与研究的能力;

5.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熟练阅读本学科文献的能力,具有研究和撰写学术论文的能力。

6.能够承担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等任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1.扎实的教育学基础理论和与教育相关的其他社会科学领域的基本知识。

2.对社会现实教育问题的分析、判断以及初步解决的能力。

3.在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中从事文化教育工作所需要的综合素质。

三、培养方向与特色

高等教育学主要探寻高等教育的一般规律和基本理论,探究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规律。目前共设三个研究方向:高等教育学原理、比较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史。

四、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五、培养方式

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采取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组负责培养相结合的方式。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阶段性检查、答辩申请、评阅与答辩等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由导师组集体协商完成。

硕士生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强调宽专业、厚基础的培养目标,在课程设置上采取在一级学科层次上设置专业基础课。在研究生的培养中,强调“学研结合”的观念。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调要重视学生研究意识的养成和研究能力的培养,主张教学过程中学生对活动的参与、对学术问题的研究与讨论。并且强化学生的问题意识,使学生善于发现问题,提高研究问题的兴趣。课堂教学中采用教师系统讲授学科框架结构,学生认领专题进行深入研究,并将自己的研究成果提交课堂讨论,同时负责组织该次课程的整个教学过程,教师只是普通一员参与讨论,这样的教学方式锻炼了学生的研究能力、表达能力及对课堂教学的组织能力,使其他学生分享了他的研究成果,加强了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一)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

(1)学位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核心课、学位专业课,学位课课程成绩70分合格。其中,学位公共课是按国家要求开设的思想政治课和公共外语课;学位基础课是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类课程;学位专业课为学科专业性课程。

(2)非学位课是面向研究生开设的素质拓展课、工具类课程及方向性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方向选修课和补修课,非学位课课程成绩60分合格。

(3)必修环节包括文献阅读报告、学术活动、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

(二)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

学术学位硕士生修读总学分(含学位课学分和必修环节)不少于32个学分,不超过40学分。